2018年2月13日,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收购黄河三角洲(滨州)热力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以现金41,000万元收购黄河三角洲(滨州)热力有限公司77.9221%的股权。其中,公司以39,633.34万元收购济南华鼎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济南华鼎”)持有的黄河三角洲热力75.3247%的股权,以1,366.66万元收购滨州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黄河三角洲热力2.5974%的股权。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披露的《滨化股份关于收购黄河三角洲(滨州)热力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》(2018-007)、《滨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》(2018-009)以及于2018年2月22日披露的《滨化股份关于收购黄河三角洲(滨州)热力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》(2018-011)。